为加强继续教育工作规范管理,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现就做好2018年全省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新形势,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员电子化管理模式,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注册登记管理;加快启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进度,确保全省如期实现继续教育证书网上打印, 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感受到“互联网+继续教育”带来的便捷服务。
二、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和网络平台备案管理
为加强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规范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将批准或认定的继续教育基地等施教机构文件(原件、复印件均可)于2018年3月9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已备案的可不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统一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布,今后凡不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其申报学时将不予认可。
为加强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的规范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备案登记表》(附后),务必于2018年3月9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统一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布,同时链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信息自动登记。
(一)学习内容与时间要求
自2018年起,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人文与艺术素养、科普前沿、养生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由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
2018年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课程网络化培训。
(二)学时要求与服务保障
自2018年起,利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公需科目全省统一发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二)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推广“互联网+继续教育”服务方式,深入人心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3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抓好落实。